◇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發佈者 :
余翊綸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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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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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請送紙本並將WORD檔寄至ylchin@nc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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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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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
碩士生 |
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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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現在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不限設在高雄市轄區內之學校)之碩士及大學生;或戶籍雖不設在高雄市轄區內的大學日間部就讀之碩士生及大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提出申請。 1、最近一學年(111學年度下學期及112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的學業成績為準。 2、最近一學年之操行成績均列為甲等或80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112學年度上學期)則以上學期的操行成績為準。 3、家境清寒且失怙(父歿)者。 4、除外: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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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申請書1份 2、最近一學年(111學年度下學期及112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操行成績證明書及在學證明或附有新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本。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111學年度上學期)之資料為準。 3、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以申請人為主,但需有歿資料)。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對象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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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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