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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暨災害通報系統
點擊撥打 校園緊急連絡專線:049-2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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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24小時專線:0932-576184

 

 

急難救助金

1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皆可申請,補助事項請參閱附件補助表準表。

 

 
2

學士班在學生(年齡未超過25歲)、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價值合計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事發3個月內或於重大傷病證明期限內申請
3

學士生、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致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事發6個月內申請
4

貧戶之急難救助、貧戶之喪葬補助、貧戶之心理輔導、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事發6個月內申請
5

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學士生

事發6個月內申請
6

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

視個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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