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發佈者 :
余翊綸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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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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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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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請送紙本並將WORD檔寄至ylchin@nc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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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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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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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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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凡家境清寒者,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申請。 (一)高中(職)學生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大過處分)。 (二)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期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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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人應依規定繳交「助學金申請表格」內所列之各項資料及證件,並撰寫自傳1份及填報規定之表格,未依規定繳交者,不列入審查 ***申請文件寄送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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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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