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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余翊綸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申請方式

V

學生自行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請送紙本並將WORD檔寄至ylchin@ncnu.edu.tw)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凡家境清寒者,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申請。

(一)高中(職)學生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德行評量/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大過處分)。

(二)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期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日間部(非二年制)四年級以下(含四年級)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繳交文件

申請人應依規定繳交「助學金申請表格」內所列之各項資料及證件,並撰寫自傳1份及填報規定之表格,未依規定繳交者,不列入審查

***申請文件寄送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12號13樓A室

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 收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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