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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113年9月4日至10月31日17:00)送學安生輔中心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113-1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11394日起至113103117:00截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ccapsrv2.ncnu.edu.tw/hedu4/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等。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其學業成績應達6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二)、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新生與轉學生第1學期免),並至少具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收入在90萬以下者。

2、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3、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4、其他特殊家庭需經濟協助者。

繳交文件

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具有時效性之證明文件,均須在期限內方具效力。

()申請書(線上申請後列印,需申請人及導師簽名)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自傳(需親自簽名)

*規定至少600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家庭成員及經濟概況描述
  • 大學四年有何規劃?你對大學生活有何憧憬或期待?(限大一)
  • 請舉一件時事,表達你的看法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申請日期需在3個月內)

()父、母及申請人之112年度綜合所得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逾2萬元。

()父、母及申請人之財產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650萬元內。

()其他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公文、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手冊、租屋證明)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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