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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23日17:00)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113年09月01日起至113年09月23日17:00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學生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 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 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 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 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繳交文件

1、申請書

2、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上、下學期)。

3、在學證明。

4、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影本。

5、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6、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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