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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0月5日)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日期

113年09月01日起至113年10月5日止

申請方式

V

學生自行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www.sinotech.com.tw/tc/index.aspx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環工、交通運輸管理及都市計畫等相關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學生(進修部不適用)。

2、成績標準:大一新生以高三學業成績,大二至大四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者

3、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撫養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致生活發生困難等,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文件

1、申請表1份(請從本社網站www.sinotech.org.tw下載列印,請勿更改格式)。

2、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

3、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大二至大四學生)。

4、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1份。

5、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1份。

6、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家人或本人身心障礙手冊、醫療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此外,本社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除成績單正本之外,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未錄取者之申請文件可向本社申請退還)

 

***申請文件掛號郵寄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80號

中興工程顧問社 收

(備註: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

 

其他注意事項:經獲選之學生必須於該學年上、下學期註冊後,隨即將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寄本社確認後,才有資格領取該學期之獎學金,否則取消資格。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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