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受天宮第17屆辦理112學年度名間鄉內子女獎助學金(113年9月20日起至113年10月5日16:00 )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
受天宮第17屆辦理112學年度名間鄉內子女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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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3年09月20日起至113年10月05日下午4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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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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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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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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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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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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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申請者(學生)以設籍在名間鄉,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限繼續在學者,且符合下列規定各項條件者: 1、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78分以上者。 2、大學、大專院校:學業(智育)80分、操行80分以上者。 3、高中職校:學業(智育)82分。 4、國民中學:學業(智育)85分。 5、五專三年級以下者比照高、中職(成績)標準,五專四年級以上者,比照大專(成績)標準發給。 6、現讀高一學生以國中三年級成績單為主(按國中標準發給),現讀大一學生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為主(按高中標準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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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成績單證明書1份 2、現讀學校在學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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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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