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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113年9月30日起至113年10月7日17:00)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930日起至11310717:00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學生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kenda.org.tw/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本辦法內大專院校學生是指: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公費生、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1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正本1(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但一校至多推薦兩位。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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