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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東莞同鄉會會員或其子女之國中以上學生,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1、申請人年滿18歲者須為本會會員(未入會者請於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人未滿18歲者,需其父母任一方為本會東莞籍會員。(東莞市籍在台就讀學生籍僑生不在此限,但需附籍貫證明)

2、申請人包括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高中(高職)及國中學校之日間部及夜間部(進修推廣部)正式生,以及就讀經政府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研究生(但博士班修業逾5年、碩士班修業逾3年、領有公費補助及就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3、申請人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得申請甲種獎學金、80分以上或B等,得申請乙種獎學金、75分以上或C等,得申請丙種獎學金。(詳細金額請看附件)

繳交文件

1、申請表1份

2、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1份(僑外生請附學生證及居留證影本)

4、祖籍證明文件(陸生請提供戶口本影本)

***紙本申請文件請掛號寄至:

1005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 收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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