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學年度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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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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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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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申請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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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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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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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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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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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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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東莞同鄉會會員或其子女之國中以上學生,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1、申請人年滿18歲者須為本會會員(未入會者請於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人未滿18歲者,需其父母任一方為本會東莞籍會員。(東莞市籍在台就讀學生籍僑生不在此限,但需附籍貫證明) 2、申請人包括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高中(高職)及國中學校之日間部及夜間部(進修推廣部)正式生,以及就讀經政府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研究生(但博士班修業逾5年、碩士班修業逾3年、領有公費補助及就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3、申請人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得申請甲種獎學金、80分以上或B等,得申請乙種獎學金、75分以上或C等,得申請丙種獎學金。(詳細金額請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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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申請表1份 2、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1份(僑外生請附學生證及居留證影本) 4、祖籍證明文件(陸生請提供戶口本影本) ***紙本申請文件請掛號寄至: 1005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 台北市東莞同鄉會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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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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