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113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
獎助學金名稱 |
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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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113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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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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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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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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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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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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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南投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 導人口有就讀各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含年度國中、高中職應屆畢業學 生),得提出申請(大學應屆畢業生、延長修業年限、就讀大學碩、博士 班、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遠距離教學之學生,不予補助)。 (一) 補助項目:電腦(桌電、筆電):設備至少含全新之桌上型電腦主 機(含主機、螢幕)或一般型筆記型電腦。覈實報支,購買補助上 限最高為新臺幣1萬5,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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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第一階段 (11-6~11/25提出申請) 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章)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3、即將進入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應屆畢業學生,須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學校錄取通知影本。 4、本縣各公所核發之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親送或郵寄至: 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 第二階段(經審核通過資格的家戶,待收到正取通知書後,始得自行向合格電腦廠商購置電腦硬體設備,並於當年度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向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請款): 1、個人領據。 2、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補助實物照片2張(請申請人與電腦合照)。 4、申請人從事志願服務時數之12小時證明(僅限定當年度之服務時數) 。 5、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正本。採通路購買者,請於購買前逕洽商家先行確認可開立實體發票,發票不得存入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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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