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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即日起至113年9月27日)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09月27日

申請方式

V

學生自行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112學年第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性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3、符合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繳交文件

1、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請見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請見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不具此社會福利身分,而是以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來申請助學金者,請另外檢附8項相關資料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113學年第1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蓋有註冊章)在學證明(正本),擇一提供。

6、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無操性成績者,請另檢附操性成績證明。

註:如成績單上有等地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請提供就讀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並依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

7、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和張,無章戳者視同缺件)

8、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者申請者請另外檢附: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上述文件如備註正本卻提供影本,視同缺件,僅資料齊全者會列入評選;如逾申請截止日期,則不再受理申請補件---

 

***申請文件郵寄地址:

710401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收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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