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即日起至113年9月27日)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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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113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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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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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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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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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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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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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112學年第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性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3、符合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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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請見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請見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不具此社會福利身分,而是以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來申請助學金者,請另外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113學年第1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擇一提供。 6、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無操性成績者,請另檢附操性成績證明。 註:如成績單上有等地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請提供就讀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並依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 7、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和張,無章戳者視同缺件) 8、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者申請者請另外檢附: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上述文件如備註正本卻提供影本,視同缺件,僅資料齊全者會列入評選;如逾申請截止日期,則不再受理申請及補件---
***申請文件郵寄地址: 710401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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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