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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09月01日起至113年09月30日

申請方式

V

學生自行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www.lovepeace.org.tw/Download.php?CataP=7&N_Key=192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八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級)學業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徵選者。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繳交文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影本1份

3、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4、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

5、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1份

6、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

*申請文件郵寄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 收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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