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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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13年09月01日起至113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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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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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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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s://www.lovepeace.org.tw/Download.php?CataP=7&N_Key=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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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
碩士生 |
V |
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凡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八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級)學業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八十分以上。
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徵選者。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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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影本1份 3、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4、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 5、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1份 6、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
*申請文件郵寄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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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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