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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桃園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 學生獎學金(113年10月8日起至113年11月1日17:00止)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桃園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學生申請期限

113年1月8日起至113年11月1日17:00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線上申請系統:http://tycwww.ddns.net/

*申請同學注意:請先註冊帳號後,填寫線上系統再將申請表印出(非畫面截圖),申請表及其他應繳文件於截止前繳交至學安生輔中心*

可參考附件_電子來文1130014737_說明的第三點申請程序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 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女。

(二)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三)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前項學校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學士後學士班(學程)、公費生、延畢生、進修學校及一年級新生。

  • 已領有其他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申請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繳交文件

1、申請書1份

2、前學年度成績證明書1份

3、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1份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父當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

前項表薦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及學校審核章。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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