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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113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

申請方式

V

學生自行申請

*請先至學安生輔中心找承辦人蓋章再寄出申請文件

 

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14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31 日間取得。(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 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應附文件

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 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112 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二、在學證明書正本1份

*請將資料備齊後,至學安生輔中心找承辦人蓋章,再掛號寄送至下列地址:

406503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698 號 24 樓,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站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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