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住宿費」貸款說明
發佈者 :
楊崇宏
1.配合就學貸款法規及教育部112年8月30日來文辦理。
2.學生貸款「校外住宿費」須具有在外租屋事實,包含不得用原戶籍地或其他家人之租屋契約申貸,各校須加強查核確認。
3.凡貸款「校外住宿費」者,請下載下方表單「貸款校外住宿費切結書」連同你的就學貸款學校存執(第二聯),於開學日前繳回
4.貸款金額上限:
「校外住宿學生申貸之住宿費,以該校住校宿舍費之最高者為基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條。
本校目前最高金額:研究生宿舍$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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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有意貸款校外住宿費,或可能貸款校外住宿費者, 請於填寫完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系統後,寄信給承辦人告知: 住宿費貸款金額要調整至可貸上限。 並持貸款明細表向銀行貸款。 貸款完畢後將「貸款校外住宿費切結書」連同你的就學貸款學校存執(第二聯),於開學日前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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