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貸申請資格及可貸款項目
發佈者 :
楊崇宏
1.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1.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2.具本校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在學學生
3.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息
(2)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元至148萬,且學生及其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合計2名以上者,在學期間免息
(3)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48萬以上,且學生及其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合計2名以上者自負利息,合計3名以上者在學期間免息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且除學生本人外,家中無其他「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之「兄弟姊妹」或「子女」,不可申貸。
學生+兄弟姊妹+子女人數 | |||
年所得總額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 |
120萬以下 | 甲級:可申貸(免息) | ||
120萬-148萬 | 不可申貸 | 乙級:可申貸(免息) | |
148萬以上 | 不可申貸 | 丙:可申貸(自負利息) | 丁級:可申貸(免息) |
- 學生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只列計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者。已成年且不在學者不採計。
- 年所得超過120萬者,需檢附戶籍資料佐證兄弟姊妹及子女人數;已成年但在學者另外檢附在學證明。
- 年所得超過120萬、家中除學生本人外,無其他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則屬於不可申貸。
2.「線上對保」申請條件
採線上對保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目前為同一學程且同一學校續借 (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且完成撥貸1次以上)。
- 已在臺灣銀行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並領有該帳戶之晶片金融卡。
- 帳戶餘額足夠扣款(線上申貸手續費每次50元)。
- 學生、關係人(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均未變更。
- 申請貸款項目不含生活費與海外研修費。
學生填寫本校就貸系統後,承辦人進行轉檔,同時將資料上傳至銀行資料庫(約1-3日內)。
上傳隔日 學生即可進行線上對保。
*其他線上對保應注意事項,請洽臺灣銀行諮詢。
3.可貸款項目列表:
可貸款項目 | 不可貸款項目 |
學費、雜費、學雜費基數、學分費(含教育學程)、 宿舍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平安保險費、 書籍費、校外住宿費 |
住宿保證金、 宿網使用費、 運動設施使用費、 語言實習費 |
生活費(限低收、中低收入戶生、受疫情影響學生) |
*受疫情影響學生欲貸款生活費,請先下載「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受疫情影響狀況自述書」
填妥後寄回學安生輔中心承辦人審核。
**不可貸款項目之金額,請勿加進其他可貸項目之中擅自借貸。承辦人會把該筆金額退回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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