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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即日起至10/15(日)止~逾時不候!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余翊綸校聘助理員

一、申請期限

112 9 月 起至   112年 10 月 15 

二、申請資格

大專校院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1)學士班及五專後2年: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

(2)碩博生及其他: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三、申請流程(填系統,交證明文件,收件確認)

1.至本校弱勢助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

1:以校務系統帳號密碼登入,資料未填完整不予收件

2:監護人欄位毋需填寫,除非父母皆不在,郵局局帳號一定要填本人的!

2.繳交證明文件至學安生輔中心(親送或郵寄)

(1) 前一學期成績單

(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免,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2)包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

(須包含本人、父、母、配偶資料,不同戶都需檢附)

*郵寄說明:以郵戳為憑,請提早出

1.收件人: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余小姐收(弱勢助學金申請資料)

2.地址: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

3.資料上註記學號姓名

4.寄出約7天工作天至系統內更新收件情形:收件欄位N Y,表示已收到證明文件。

(若遲未更新則可來信詢問,表明學號姓名,寄出時間,便會幫您查詢)



★戶籍資料注意事項!!(很多同學易疏忽)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包含本人、父、母,.父母離婚為仍應附上父母雙方戶籍資料。

2.只要未婚,與父母不同戶籍仍皆須檢附父母的戶籍資料。

3.已婚需檢附配偶戶籍資料。



四、申請注意事項
1.弱勢助學金為每學年申請1,上學期申請,審核通過後減在下學期學雜費

2.弱勢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及政府機關之助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3.轉學生、重考生於同一就學階段相當年級、學期曾申請就學補助者,不得再重複請。

五、何時得知是否通過?

教育部審核通過約將於 11 月底前,先行公布查核結果是否有重複請領,本校將通知學生擇一申請;另如對於財政部財稅中心所查核之結果有疑義,應於限定之截止日前檢附佐證資料提出申覆修正(留意學生信箱)。於12月中旬公布通過的名單

六、補助額度

1.學士班及五專後2年學生:

家庭年所得級距 公立學校補助額
 70萬以下 20,000
 超過70萬~90萬以下 15,000

2.碩博生及其他:

家庭年所得級距 公立學校補助額
30萬以下 16,500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2,500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0,000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500
超過60萬~70萬以下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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