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學習助學金
發佈者 :
楊崇宏
申請資格
(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原住民學生
(四)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學士班以4年級內為限;碩士班以2年級內為限;博士班以3年級內為限。未完成本學期學業取消獎助。(大一新生以取得學籍後起算)
符合任一項身分類別即可申請,不限制當學期實際完成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申請。
(一) 學習型獎、助學金
7.課業學習助學金:為協助學生安心就學,減少校內外工讀時數,經任課老師推薦者,每人每月得請領3,000元助學 金,每學期最多4次。
條件: (1)課堂出席率應達80% 以上。 (2)每月需繳交學習成果表。 (3)需簽訂「減少在外工讀切結書」。
本項助學金採事先登記制,須於學期初選定1至2門系所必/選修課程,並每月繳交學習成果紀錄表經任課老師考核後送承辦單位存查。
1門課:繳交紀錄表日期為3月6日(2月)、4月3日(3月)、5月8日(4月)、5月11日(5月)前
2門課:繳交紀錄表日期為4月3日(3月)、5月8日(4月)前
繳交文件:(點擊下載)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及自主檢核表 (請雙面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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