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內政部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與懶人包
發佈者 :
呂吉盛約用助理員
一、依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302639334號函修正辦理。
二、租屋簽約時務必選用內政部113年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書,並詳契約條款內容,以確保自身租賃權益。
三、倘遇到消費爭議時,可撥打南投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或洽地政處地價管理科(電話:049-2222106分機1921)諮詢或提起消費申訴,亦可利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線上進行申請。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