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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緩徵/延長緩徵/儘後召集申請流程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林郁嫻校聘助理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役男有服兵役之義務。有在學事實(完成註冊、選課、實際就學中)之學生(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畢生)須申請在學緩徵,填寫學生兵役調查表。

二、停役、退伍或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軍人,後備軍人有接受召集之義務。有在學事實(完成註冊、選課、實際就學中)之學生須申請儘後召集,填寫學生兵役調查表,並繳交身分證退伍令正反面影本至學安生輔中心(可郵寄;或mail掃描檔)。

三、學安生輔中心確認填表學生資料無誤後,將建檔,依全省戶籍縣市,依序造冊,函送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接獲學校公函後,辦理核對該生資料,無誤後,正式函覆學校,准予緩徵/儘後召集,至該生畢業或離校為止

四、表單連結:學生兵役調查表(在學緩徵/儘後召集適用)

五、在學緩徵須於開學兩週內填表完成。寒暑假期間,不辦理緩徵。如於就學期間接獲徵集令,請攜帶徵集令(影本可)盡速至學安生輔中心開立暫緩徵集證明書,並立刻將上述2項文件自行繳至戶籍所在地兵役單位(鄉鎮市區公所的民政課)申請取消本次徵集。

六、儘後召集須於開學一個月內填表完成,如於就學期間接獲召集令,請盡速至註冊組開立學生身分之證明書,並立刻將上述2項文件自行繳至戶籍地縣(市)政府後備指揮部申辦免除當次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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