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調查表(在學緩徵/儘後召集適用)
- 一般生(非轉學、復學、延畢者)申請在學緩徵,只須新生填寫此表單,非1年級一般生免填,因在學緩徵期限至各位畢業或離校為止。
- 新生:除了學士班新生,包含暨大學/碩士班畢業,就讀暨大碩/博士班1年級的碩/博士班新生,年級請皆選擇1年級。
- 戶籍所在地只須填縣市、鄉鎮市區即可(例如:臺北市中正區、嘉義市東區、屏東縣萬丹鄉)。
- 【預定畢業日期(緩徵)】請依學程修業年限選擇畢業日期,學士班修業年限4年(例如:113年入學的學士班新生,預定畢業日期為117年6月30日)。
- 【預定畢業日期(緩徵)】碩士班(含NM進修碩士為在職專班)修業年限2年;博士班修業年限4年,請根據入學時間選擇預計畢業日期(9月入學選7月31日;2月入學選1月31日)。
- 【預定畢業日期(緩徵)】辦理緩徵延長者(延畢生),請選擇隔年修業後的預計畢業日期(上學期選1月31日;學士下學期選6月30日;碩博士下學期選7月31日)。
- 若超過學程修業年限,身分類別請選擇延畢生(例如:碩士3年級選延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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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後召集 (僅於開學1個月內辦理,過時不候)
- 如需辦理儘召者,請填寫完本表單後,記得繳交身分證及退伍令正反面影本至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可郵寄;或mail掃描檔),未繳交上述資料者將不建檔辦理。
- 【預定畢業日期(儘後召集)】不論學士生、碩博士生、延畢生,請選擇該身分修業年限的預計畢業日期(固定選下學期的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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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身分
- 須自行辦理替代役的在學緩徵/儘後召集:請先詢問自己戶籍所在地公所之兵役單位須備妥哪些文件(學生身分之證明),並自行至戶籍所在地公所之兵役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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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詢問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兵役承辦人,請電049-2910960分機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