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一、目的
本會以關懷社會弱勢家族或個人因突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 ……等陷入困境,妥訂本辦法,給予及時幫助,助其度過急難。
二、主辦單位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
三、濟助對象
本辦法涵蓋「貧戶之急難救助、貧戶之喪葬補助、貧戶之心理輔導、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四、濟助方式及申請方式
1.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 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 ,再向基金會提出補助申請。
2·申請書可以參考附件內的QRcode。
3.不接受紙本申請書或是案主自行填寫的申請書。
五、申請條件與救助
1.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巳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本會申請書上據實註明。
3.申請書需要了解案主狀況後,再依照本會申請書的項目據實描述填寫,
4.選項
(1)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2)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僅需要填寫於申請書後,本會與轉介人一同訪視案主時再請案主提供證明。(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重大災害證明、村里長證明……等。)
六、救助金額
1.各項救助案,由本會親訪審查了解後,依本會討論結果,核發救助金。
2 ·若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需要超過一次以上之救助者,得另以專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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