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急難救助金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一、依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急難救助辦法」辦理。
二、凡本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本辦法申請急難救助金(以下簡稱本救助金):
(一)因傷、病住院醫療,而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二)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
(三)學生死亡。
(四)其他偶發事件,而需救助者。
三、應附資料(請依照申請項目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一)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診斷書及收據
(三)死亡證明書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
*請同學先至校務系統確認是否有填寫郵局帳戶資料。
四、申請流程:
(一)本人填具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請導師填寫導師意見及簽章。
(二)經系、所主管及院長簽證後送至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審查。
五、申請須知:
(一)本救助金之核發,同一情事以一次為限;其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伍萬 元為限。實際發放金額依本校急難救助金補助標準表核發。
(二)本辦法補助標準表類別一 1-6學生重傷(住院滿 7 天以上,住院申請一年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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