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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第五屆「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外交部第五屆「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

學生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下午17時

申請方式

 

自行申請

V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後再返校繼續進修期間之學生):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學進修生,含非日間全時進修者。

(三)修業成績

1.    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任一科修業成績須達70分以上。(不限前一學年度)

2.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得檢附獎懲紀錄或相關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四)加分項目: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加計零點四分。

二、申請須知:專題報告如有引用他人著作內容者,應註明出處或資料來源。外交部得依業務需要及執行情形公開、出版或委託發行專題報告,依本要點獎勵之學生,如經查明資料偽造不實、抄襲他人作品或曾經公開發表者,將註銷其資格並追繳已發之獎學金及獎狀

應附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6000字中文或4100字英文專題報告(總字數各為6000至6999字及4100至5100字)

5.推薦函乙份(宜請課業、論文或活動指導老師提供)。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7.獎懲紀錄

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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