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第五屆「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
獎學金名稱 |
外交部第五屆「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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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下午1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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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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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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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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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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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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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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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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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後再返校繼續進修期間之學生):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學進修生,含非日間全時進修者。 (三)修業成績 1. 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任一科修業成績須達70分以上。(不限前一學年度) 2.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得檢附獎懲紀錄或相關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四)加分項目: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加計零點四分。 二、申請須知:專題報告如有引用他人著作內容者,應註明出處或資料來源。外交部得依業務需要及執行情形公開、出版或委託發行專題報告,依本要點獎勵之學生,如經查明資料偽造不實、抄襲他人作品或曾經公開發表者,將註銷其資格並追繳已發之獎學金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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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書 2.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6000字中文或4100字英文專題報告(總字數各為6000至6999字及4100至5100字) 5.推薦函乙份(宜請課業、論文或活動指導老師提供)。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7.獎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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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