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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4年「得福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4年「得福獎助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114年8月4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止

申請方式

V

自行申請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www.nncf.org/service/subsidy/l13jh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學校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獎項類別: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者。

(二)優秀獎學金:

1.博士生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碩士生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

3.學士生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三)清寒助學金:

1.研究所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學士生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三、申請須知:

(一)申請人請依據領獎區域選擇一區提出申請,並於提出申請一周內電洽或加入LineID確認是否收到資料,並與社工約時間訪談。

(二)得獎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無法參加者請致電該區承辦人。

(三)獲獎後須於115年8月底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

應附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自傳或作文(規定請參閱附檔)

3.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

4.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免附)

5.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免附)

6.個人生活照1張

7.欲申請之獎項規定應附資料

詳細申請辦法請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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