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注意事項
發佈者 :
林郁嫻校聘助理員
參考網址:內政部消防署>預防災害>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一、安裝地點及種類
住警器可以不需任何配線即可裝設,安裝於寢室、樓梯、走廊、廚房、客廳等,以防護每一個空間。寢室、樓梯及走廊適合裝設偵煙式;廚房適合裝設定溫式。
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位置
設置之位置應避免感應死角或太晚感應,故設置時應依下列方式設置:
- 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超過60公分應分別設置。
- 裝設地點應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之位置,並以裝置居室中心為原則。
- 裝置於牆面上時,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
- 離出風口1.5公尺以上,避免氣流影響到警報器性能。
三、平時檢查方法
定期(1個月1次)或外出3天以上時,請【按】測試開關確認警報器是否正常動作。若沒有正常發出警報聲響,請確認是否有下列情形:
- 電池是否有接好?
- 電池連接器或警報器連接器是否有接好?
- 警報器是否故障?
為了避免警報器本體劣化影響功能,建議設置超過10年時,最好更換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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