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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苗栗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校內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不含空中大專院校)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

 

 

成績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前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80分以上

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75分以上,且味有不及格科目

80分以上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戶籍地

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

其他

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申請應附文件

1.家境清寒證明文件1份

2.申請書1份

3.113-2學期成績單1份

4.戶口名簿影本1份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新臺幣8,000元

名額

全台共30名

注意事項

1.導師證明及清寒證明請擇一檢附。

2.申請表內科系請寫系所名稱全銜(如: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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