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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3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3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不含空大、在職專班、公費生、交換學生及延修生—本獎學金規定各級學位期限碩士班2年、博士班4年)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 V V

成績

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113學年度操行平均成績

體育成績

獎學金:80分以上

助學金:75分以上

獎學金:80分以上

助學金:70分以上

60分以上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獎學金:-

助學金:家境清寒證明文件

戶籍地

-

其他

1.具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2.未享有公費補助者

申請應附文件

1.申請書1份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1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份

4.113-1及113-2學期成績單各1份(如體育成績非於113學年修習者,請附歷年成績單)

5.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證、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本,或海外當地僑社團體出具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本。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本

6.申請助學金者,另須檢具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1份

7.申請人在臺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

8.自傳(300字以內)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新臺幣20,000元

名額

國內粵籍本地生全台共30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全台共20名

注意事項

1.頒獎典禮預計於115年3月下旬舉辦,請獲獎同學務必抽空參與。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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