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專案
發佈者 :
林郁嫻校聘助理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專案」 2025年9月30日正式開辦申請訴訟扶助服務:https://www.laf.org.tw/news-detail/224
民眾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專線 (02) 412-8518,接通後轉 2 再轉 6 ,由專業法扶律師即時提供法律意見。
若領有國土管理署二年內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的「承租人」,遭遇房東要求強制搬離、提前解約、苛扣押金等方式侵害權益,且經鄉鎮市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或不動產調處仍未能解決紛爭者,可持租金補貼核定函及其他必備文件(詳參後段)向法扶各地分會申請內政部專案法律扶助。
經審查通過後,可指派法扶律師協助如訴訟代理(打官司)、法律書狀撰寫、法院調解之服務,以協助房客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合法權益。
內政部專案之申請方式採預約制,申請人須向就近之法扶分會預約到會審查之時間,並請檢附以下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
- 住宅租賃契約
- 租金補貼核定函
- 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申請時無須檢附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第6點):
- 法院調解程序或仲裁程序之相對人
- 訴訟程序之被告
- 保全程序、督促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之債務人
- 第一審訴訟終結後或訴訟程序進入第二審、第三審或再審之當事人
-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關扶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期盼能透過內政部專案「諮詢+律師代理」的完整法律協助機制,為租屋民眾建立更安心、公平的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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