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容區
 

學安中心首頁返回學務處首頁 學務處首頁

 heart  贈予暨大

校園安全暨災害通報系統
點擊撥打 校園緊急連絡專線:049-2910000 

點擊撥打 
校安24小時專線:0932-576184

 

 

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專案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林郁嫻校聘助理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專案」 2025年9月30日正式開辦申請訴訟扶助服務:https://www.laf.org.tw/news-detail/224

民眾可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專線 (02) 412-8518,接通後轉 2 再轉 6 ,由專業法扶律師即時提供法律意見。

若領有國土管理署二年內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的「承租人」,遭遇房東要求強制搬離、提前解約、苛扣押金等方式侵害權益,且經鄉鎮市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或不動產調處仍未能解決紛爭者,可持租金補貼核定函及其他必備文件(詳參後段)向法扶各地分會申請內政部專案法律扶助。

經審查通過後,可指派法扶律師協助如訴訟代理(打官司)、法律書狀撰寫、法院調解之服務,以協助房客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合法權益。

內政部專案之申請方式採預約制,申請人須向就近之法扶分會預約到會審查之時間,並請檢附以下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
  • 住宅租賃契約
  • 租金補貼核定函
  • 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申請時無須檢附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第6點):

  1. 法院調解程序或仲裁程序之相對人
  2. 訴訟程序之被告
  3. 保全程序、督促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之債務人
  4. 第一審訴訟終結後或訴訟程序進入第二審、第三審或再審之當事人
  •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關扶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期盼能透過內政部專案「諮詢+律師代理」的完整法律協助機制,為租屋民眾建立更安心、公平的居住保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