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
發佈者 :
楊崇宏
自115年8月1日起實施措施如下:
- 措施一:原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 措施二: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 措施三: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擔,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
-
學生於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後2年屆滿始開始還款,學生應負擔利率調降至0.775%。倘學生有還款困難,請學生屆時善用各項寬緩措施(例如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延長還款年限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