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 日月潭文武廟慈善會獎助學金 (111年10月12日~ 111年10月31日前) 送生輔組
獎助學金名稱 |
111學年度日月潭文武廟慈善會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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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申請期限:111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下午5點止 | |||||
申請方式 | 自行送件 | V |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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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班 | V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申請資格 |
申請條件: (一)凡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學士、碩士)在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家境清寒者(家庭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不動產650萬元以內)皆可申請。 (二)本學年獎助學金之名額為16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得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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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具有時效性之證明文件,均須在期限內方具效力。 (一)申請書(請下載紙本填寫,勿於本校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寫) (二)前學年成績單正本(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第1學期請附高三或大四成績單)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自傳(需親自簽名)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申請日期需在3個月內) (六)系主任推薦函 (七)父、母及申請人之110年度綜合所得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 (八)父、母及申請人之財產清單正本(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 (九)其他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公文、 (十)個資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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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各獎助學金申請務必依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整申請文件,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 羅淑君小姐,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電子信箱:sclo@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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