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週
發佈者 :
楊崇宏
為協助重建被害人或其遺屬生活,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9條由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成立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並於每年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週,
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體,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
本年度之犯罪被害人保護週 為10月24日-10月31日
宣導對象及內容:
(一) 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法務部與所屬單位:
宣導犯保法所訂保護對象及業務,及被害人或其家屬之相關權益,加強服務網絡成員應以同理心傾聽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主動告知或協助其爭取相關權益。
(二) 對服務網絡成員及社會大眾:
加強宣導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精神、申辦程序與規定,及犯罪被害人相關權益與規定,俾使大眾了解犯保法之宗旨與規定。
(三) 對社會大眾:
肯定長期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相關專業工作人員及志願服務工作人員,並鼓勵社會大眾投入被害人保護工作。
延伸閱讀:
全國法規資料庫: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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