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2年第1期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 受理申請
發佈者 :
楊崇宏
一、本補助全年度分二期收件,第1期收件日為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第2期收件日為當年度5月31日止。
二、本期(第1期)受理申請期間:111年1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
(一)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二)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組織、經核准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
(三) 國內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大專校院。
(四) 個人(自然人)。
四、補助項目
(一)第一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歷史調查、影像紀錄、研究及出版。
(二)第二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文化、藝術創作(不限媒材及形式)及活動。
(三)第三類: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時期人權相關議題之教案研發、師資培訓、課程教學、教育推廣活動及國際交流。
(四)第四類:其他與當代人權理念實踐相關議題之教育推廣活動。
詳情請洽 國家家人權博物館 網頁:https://www.nhrm.gov.tw/w/nhrm/Subsidy_22102716334910186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