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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113-2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114年2月13日起至114年4月30日17:00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https://ccapsrv2.ncnu.edu.tw/hedu4/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申請資格

一、本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等。

二、申請本獎助學金者,其學業成績應達6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新生與轉學生第1學期免),並至少具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收入在100萬以下者。

2.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3.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4.其他特殊家庭需經濟協助者。

三、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650萬元內。

四、家庭應計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逾2萬元。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1份(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後列印,需申請人及導師簽名)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自傳(需親自簽名)

*至少600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家庭成員及經濟概況描述
  • 大學四年有何規劃?你對大學生活有何憧憬或期待?(限大一)
  • 請舉一件時事,表達你的看法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申請日期需在3個月內) 

六、父、母及申請人之112年度綜合所得清單正本各1份(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

七、父、母及申請人之財產清單正本各1份(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

八、其他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公文、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手冊、租屋證明)

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1份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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