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
屏東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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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3月1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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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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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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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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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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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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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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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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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3年級以上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成績資格: 1.學士生113-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研究所113-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無記過以上紀錄。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4.研究所及大專入學新生,得以用前一教育階段別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且獎學金額度係依前一學期教育階段別之獎學金額度為審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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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表1份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證明(需請導師簽章)1份 4.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5.113-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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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參 閱 附 檔 。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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