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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屏東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3月14日17:00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一、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在學之清寒學生(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3年級以上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成績資格:

1.學士生113-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研究所113-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無記過以上紀錄。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在此限)。

4.研究所及大專入學新生,得以用前一教育階段別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且獎學金額度係依前一學期教育階段別之獎學金額度為審核標準。

應附申請文件

1.申請表1份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證明(需請導師簽章)1份

4.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5.113-1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詳細申請辦法請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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