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會114年度嘉新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會114年度嘉新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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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114年3月4日上午9時起至114年4月1日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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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學生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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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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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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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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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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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113-1學期成績: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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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僅供線上申請,請勿寄送或繳交紙本文件,請於申請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後上傳下列檢附文件: 1.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2.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4.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5.師長推薦信: (1)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2)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3)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6.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7.個資使用同意書(請下載並列印附件填寫再掃描上傳) 8.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請下載並列印附件填寫再掃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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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參 閱 附 檔 。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