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
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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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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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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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申請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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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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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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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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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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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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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 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含公費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家境清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可提出申請: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使用附件第二頁學校證明書格式申請,並請導師簽名) 本校名額:學士生6名;研究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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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須具113-2註冊章)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1份 4.清寒證明文件1份 5.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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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頁 或 參 閱 附 檔 。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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