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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學金名稱

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生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17:00止

申請方式

 

學生自行申請

V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申請對象

V

學士生

V

碩士生

V

博士生

申請資格

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 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含公費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家境清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可提出申請: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使用附件第二頁學校證明書格式申請,並請導師簽名)

本校名額:學士生6名;研究生1名

應附申請文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須具113-2註冊章)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1份

4.清寒證明文件1份

5.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頁   或  參  閱  附  檔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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