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 【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 【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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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4月25日17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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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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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申請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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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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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s://www.buddha-charity.org/main.php?funNam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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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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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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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現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專、大、碩在學生: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含五專5年、含大專今年畢立即考入碩一), 22足歲以下在學生。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有下列情況之學生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二、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 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 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 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2、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 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 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 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3、成績資格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A. 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B.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C. 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4、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相關內容規定請詳閱官網公告。 三、申請須知: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士生80小時、大學50小時、高中25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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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書:紙本(須貼大頭照)及電子檔 2.親筆撰寫短文正本:紙本及掃描電子檔 3.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獎狀影本以及掃描電子檔 4.低、中低收證明:正本紙本及掃描電子檔 電子檔請e-mail至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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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