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獎學金名稱 |
114年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
|||||
學生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
|
|||||
申請方式 |
|
自行申請 |
V
|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
|
|||||
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V
|
碩士生 |
V
|
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凡設籍臺東縣1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學生)。 二、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三、113學年度(113年9月~114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四、申請流程: 1.階段一:4月25前寄113-1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 2.階段二:完成階段一者於8月1日前寄送113-2成績單正本,若提供影本者,領獎當日需攜帶113-2成績單正本。 ★申請須知:頒獎典禮預計於8月30日或9月6日上午9時辦理,受獎人需親自出席,無法出席頒獎者,視同棄權,恕不接受代領。
|
|||||
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表1份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 4.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1份。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1份 6.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7.自傳1份(300字以上)。 8.若有各項獎狀請附獎狀影本
▲紙本申請文件請掛號寄至下列地址: 950401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 收
|
|||||
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站 或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