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獎學金名稱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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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全台名額60名滿為止,如有疑問請詢問計畫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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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V |
自行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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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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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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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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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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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補助對象 (一)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 (二) 需就讀大學,或專科四年級(含)以上相關科系,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藥劑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資訊處理、醫療相關儀器維修、機電相關維運保養、工程/工務等。 (三) 護理相關科系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擇一申請。 二、補助條件 (一) 案家經濟條件符合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每年限額60人。 (二) 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無記過、警告、申誡等懲處紀錄。 (三) 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 (四) 接受補助者於畢業後應至本院指定長庚院區/仁愛醫院求職,若經錄取者, 應服務年數需相對應補貼年數;若未錄取者,亦無須繳回先前補助款。 三、補助內容 (一) 學雜費、學校宿舍費、長庚體系實習費: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如制服費)。 (二) 校外租屋費:3,000元/月/人,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 (三) 生活費:3,000元/月/人 四、計畫聯絡人 姓名:許先生 電話:(03)3281200分機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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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1.申請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公費生就學扶助金合約書 1 式 2 份 4.(中)低收入戶證明 5.戶籍謄本 6.前學期成績單 7.註冊單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申請補助租屋費者)租賃契約書影本 9.(申請補助學費者)繳費單正本 10.其他優良表現證明資料(如競賽成績、獎狀等)
★紙本申請資料請掛號郵寄至: 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社會服務課 許智傑先生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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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參 閱 附 檔。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