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114-1學士班清寒優秀學生及本校受捐贈獎助學金 | |||
相關網址 |
https://ccapsrv2.ncnu.edu.tw/hedu4/ | |||
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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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申請期限 |
114年9月3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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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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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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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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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
前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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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前三分之二 |
8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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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具下列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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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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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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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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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1份,請於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後印出(A4直式),於本人姓名旁邊親筆簽名再請導師簽名或蓋章。 2.113-2學期成績單1份(大一新生或轉學生免附)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印於A4同一面) 4.自傳(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繳交,可手寫或電腦繕打,並於文末親筆簽名) *至少600字,下列內容除第一項必須詳述於自傳內,其他項可自行選擇至少2項填寫:
5.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申請日期需在3個月內) 6.父、母及申請人之113年度綜合所得清單正本各1份(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 7.父、母及申請人之財產清單正本各1份(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產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皆要) 8.其他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定公文、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手冊、租屋證明) 9.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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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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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依每學期人數、經費額度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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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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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綜合所得單及財產清單皆需附三人資料,分別為①學生本人、②父親及③母親,就算沒有收入或財產亦需附上紙本資料佐證;單親家庭請附①學生本人②主要撫養人,如為戶籍資料顯示為共同撫養者,則父母雙方資料皆需附;隔代家庭請附①學生本人與②主要照顧者的資料。 2.租賃證明是指家中房屋為租賃,非學生自行於校外租屋。 3.請同學確認校務系統上是否已有登錄本人郵局帳戶,如校務系統已無法修改者,請攜帶本人郵局存簿封面(照片或影本)至學安生輔中心修改。 4.所有資料請準備好後送至學安生輔中心,不受理未影印、未依規定格式或資料不齊全之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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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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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