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1學期平安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4-1學期平安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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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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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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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生自行送件 |
申請期限 |
114年8月27日起至114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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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郵寄地址 |
請列印附件檔案最後一頁並貼於信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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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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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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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不含延畢生、進修部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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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3-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
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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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或班排名前40%) |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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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或家境清寒 |
家庭年收入90萬以下(低收入戶不在獎助範圍內) | |||
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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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年齡須於38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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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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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1份 2.自傳(格式請依照附件填寫)1份 3.師長推薦內容(格式請依照附件填寫)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需有114-1學期註冊章) 5.113-2成績單正本1份(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 6.獎懲紀錄1份 7.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或新住民等) 8.家(全)戶113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1份(具中低收入戶證明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需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9.特殊表現證明資料(無則免附) 10.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1份 1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114-1註冊章)及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本各1份(請黏貼於附件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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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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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新臺幣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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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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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審核結果由基金會寄送E-maill給獲獎同學,申請時請填寫常用的信箱並確認有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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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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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