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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相關網址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學生自行送件

申請期限

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紙本申請送件地址

(請掛號郵寄)

1044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

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收

信封請註明申請者科系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大二以上)

V

V

成績

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每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80分以上

80分以上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可提出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文件者。

戶籍地

-

其他

-

申請應附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申請書上規定之順序以長尾夾固定(請勿使用訂書針或膠封裝訂)

1.申請書1份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最近三個月內)

3.申請人自傳1份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本獎助學金等)

4.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1份

5.在學證明1份

6.資賦優異證明:

  • 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含系排名)
  • 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7.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8.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9.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名額

-

注意事項

1.獲獎學生培育期間最高就讀年限:大學至4年級;碩士班至3年級;博士班至4年級。(申請延長培育者,應於送審報告中列舉具體事證,說明需要延長培育之必要性及延長期間之研究(競賽、展演)計劃,並擬定執行細節。)

2.凡受培育學生,有義務參與本會及所屬志業體舉辦的公益活動,以回饋社會。

3.除寄送紙本資料外,請將申請書電子檔E-mail寄至scholarship@ht.org.tw。(申請書電子檔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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