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指定捐贈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指定捐贈獎學金 | ||||||
相關網址 |
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news_content.php?id=132 | ||||||
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
送件方式 |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申請期限 |
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9月19日 |
||||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請同學務必參閱附件「114學年度獎學金發放項目及名額公告」,詳訂本次各項獎學金申請身分規定、名額及獎學金金額。 |
|||||||
一、A、B、D類獎學金 | |||||||
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V |
V |
V |
|||||
成績 |
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
113學年度德行(操行)平均成績 |
最近學年體育平均成績 | ||||
80分以上 |
80分以上 |
70分以上 | |||||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 |
||||||
戶籍地 |
- |
||||||
其他 |
1.若成績不符合上述規定,但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且113學年度德行(操行)、學業、體育成績均60分以上者亦可提出申請,並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獎狀)影本。 |
||||||
二、C類(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 |||||||
學制 (不含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V | V | V | |||||
成績 |
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
113學年度德行(操行)平均成績 | |||||
80分以上 |
80分以上 | ||||||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或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
||||||
戶籍地 |
- |
||||||
其他 |
1.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於113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60小時以上;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於113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120小時以上。 2.若成績不符合上述規定,但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且113學年度德行(操行)、學業、體育成績均60分以上者亦可提出申請,並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獎狀)影本。 |
||||||
三、C3(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護理人才獎學金 | |||||||
學制 (不含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
V | V | V | |||||
成績 |
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
113學年度德行(操行)平均成績 | |||||
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
80分以上 | ||||||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優先錄取,無前述證明文件也可提出申請。 |
||||||
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
其他 |
- |
||||||
申請應附文件 |
|||||||
一、A、B、D類 1.必備文件(每申請1項獎學金請各備1份) (1)申請表-A、B、D 類適用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各1份(如體育成績非113學年修習者,請繳交歷年成績單) (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2.選附文件(請依各項獎學金申請條件檢附) ·清寒證明文件(清寒、低收入、中低收入)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本項限學生本人) ·單親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 ·其它證明文件(如籍貫、獎狀、受災 證明、服務證明、家人身障證明等) ·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 二、C類(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1.必備文件 (1)申請表-C1、C2類適用1份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3)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4)志工服務時數證明(需有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困難者證明文件(申請未來主人翁獎學金者免附)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2.選附文件 ·自傳:包含自我期許、社會志工服務心得回饋、獎學金之用途規劃及未來生涯規劃等,約 400 字以上;格式不拘。 ·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 三、C3(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護理人才獎學金 1.必備文件 (1)申請表-C3類適用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 (3)當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4)自傳:包含自我期許、獎學金之用途規劃、未來生涯規劃及對弱勢民眾醫療接受社會救濟之看法等 400 字以上;格式不拘。 (5)師長推薦函 (6)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選附文件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困難者證明文件 ·其他補充資料:如護理相關證照或獎狀影本。 ·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
|
|||||||
其他資訊 |
|||||||
給獎金額 |
新臺幣12,000~40,000元
|
||||||
名額 |
依各項名額不同
|
||||||
注意事項 |
1.1名學生最多可選2項獎學金申請,C類獎學金最多僅能選擇1項申請,最終以獲配1項獎學金為限。 2.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3.應屆畢業生、轉校學生請向畢業學校、轉出學校提出。
|
||||||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