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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相關網址

公告:https://www.lijin.com.tw/Extend/Foundation/Application

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952669df2a79e86c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線上報名(兩項都必須完成)

送件方式

學生自行送件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

紙本申請送件地址

(請掛號郵寄)

330063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

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收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不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

 

 

成績

11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113學年操行平均成績

75分以上

身心障礙生:65分以上

未有記小過以上處分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申請時為114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支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4.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戶籍地

設籍於桃園市6個月以上。

其他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申請應附文件

★請注意:本獎學金需完成紙本寄件線上申請兩個步驟!!

1.申請表1份

2.在學證明1份

3.113-1及113-2學期成績單各1份(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4.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需詳細記事)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或其他證明文件

6.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1份

7.存摺封面影本(請繳交A4大小紙張)

8.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證明、服刑證明、醫療診斷證明、其他重大變故證明等)

9.參加競賽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等(無擇免附)

*如申請資料為影本,請記得於文件角落處蓋本人印章。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新臺幣20,000~30,000元

名額

全台共20名

注意事項

1.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日期為114年12月6日(星期六),如無法出席請勿申請本獎學金。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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