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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臺南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學生自行送件

申請期限

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申請文件送件地址 請送至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 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

 

 

成績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前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80分以上,未有不及格科目(當學期需修16學分)

未有曠課或記過紀錄者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優先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為核發對象。

戶籍地

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之原住民學生。

其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中級90分以上或通過中高級者)

2.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個人或團體獎(縣市級前三名;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申請應附文件

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1份

2.註記原住民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3.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影本1份

4.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新臺幣4,000元

名額

全台共10名

注意事項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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