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第2次開放)
發佈者 :
楊崇宏
壹、申請資格
- 學士班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碩博士班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新生則以前就讀學校最後一學年下學期學業成績為準)。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無下列情形之一:
- 逾25歲或25歲以下就讀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 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 已向銀行申貸生活費。
貳、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115年2月13日(五)止
- 檢附下列申請文件,於時限前送達學安生輔中心
- 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約於115年3月份公布
參、申請文件(網頁下方表單連結)
- 申請表(詳實填寫,親筆簽名)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書(親筆簽名)
- 自傳(至少600字,必須包含下列資訊)
- 詳述家庭人口、就學或就業情況、經濟現況(自有住宅或租賃或寄居親友家等等)等資訊(含個人專長、證照)
- 其他內容(請擇二撰寫)
- 您認為透過生活服務學習對未來就業有何種面向之幫助?
- 若您曾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您認為從中獲得的收穫是?
- 若獲得服務學習機會,服務前將會做什麼準備?最想從事何種類型之服務學習?
- 申請校內外各類獎助學金過程認為最困難的地方?
- 您上學期有特別的收獲或心得嗎?(大一請跳過此題)
- 前一學期成績單(大一學生請檢附高三下成績單)
- 近3個月內申請含詳細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父、母及申請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如已婚,請含配偶)
- 父、母及申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正本(如已婚,請含配偶)
- 其他證明文件(重大傷病卡或持身心手冊者)。
肆、服務期間
- 115年3-6月、9-12月,共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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