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容區
 

學安中心首頁返回學務處首頁 學務處首頁

 heart  贈予暨大

校園安全暨災害通報系統
點擊撥打 校園緊急連絡專線:049-2910000 

點擊撥打 
校安24小時專線:0932-576184

 

 

學務處徵聘「專案行政人員(校聘助理員)」公告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楊崇宏

一、名額: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校聘助理員1名

二、性別、年齡:不拘

三、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者。

(二)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

(三)具有大專校院學務或校安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耐心、高度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熱愛學生輔導工作,能執行教育宣導工作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五)諳電腦操作、中英文輸入、文書處理及熟悉Microsoft Office等軟體操作、公文書信處理之能力。

(六)熟悉公立大專院校行政作業流程者。

(七)具交通能力及交通工具(汽車或機車)。

(八)具外語能力者得優先錄取。

四、工作內容:

(一)學安生輔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二)需配合校園安全輪值勤務,負責校內外學生重大及安全偶發事件處理與反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聘,試用期為3個月,通過後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屆期視年終考核結果續簽。

六、薪資:依本校計畫專任人員薪資基準表「校聘助理員」(相當學士級)薪級 第 1 級支給,享有勞健保(每月36,300元)。晉薪標準依本校計畫專任人員薪資基準表規定辦理,以該進用職缺所列薪級標準為限,並不得以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晉敘。

七、申請截止日期:自115年1月21日起至115年2月4日止 (以郵戳為憑)。如未達3人以上投件則繼續延長徵聘。

八、應檢附文件:

(一)本校專案行政人員履歷表一式3份,填寫方式請參考填表說明並請於填表人處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證件各1份。

(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四)其他有助於審查之個人資料。

九、甄選方式:

(一)初審:就個人履歷表擇優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參加面談。初審未合格者則不另行通知,所繳交之各項資料恕不退回。

(二)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聯絡資訊:地址-54530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聘助理員」)。 若有問題請洽 (049)2910960轉轉2312 楊先生,E-mail: yxyang@ncn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