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115年第一次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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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115年第一次獎助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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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https://tapeng.org.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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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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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生自行送件 |
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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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郵寄地址 |
請列印附件申請書第5頁,並黏貼於信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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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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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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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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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
114-1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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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以上 |
7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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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或家境清寒 |
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或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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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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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25歲以下者。 2.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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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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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1份;請貼2吋大頭照1張,內容可電腦打字,請於文末親筆簽名、蓋章。 2.自傳1份,至少 500 字;內容可電腦打字,請於文末親筆簽名、蓋章。 3.推薦函1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內容可電腦打字,請推薦人於文末親筆簽名、蓋章。 4.114-1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5.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6.113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1份。 7.113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1份。 8.在學證明正本1份(請至註冊課務組申請) 9.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章及醫師印章。 10.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影本代替。 11.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資料等,並自行列表分類及逐條詳細說明特殊表現之內容、附上證明文件,若未列表或分類不清、未附上相關介紹及證明文件,或無法辨識等情況恕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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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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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新臺幣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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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全台至少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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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審查結果於115年5月11日由基金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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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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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