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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工讀服務計畫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江玲慧校聘助理員

yes教育部辦理「工讀服務計畫」,鼓勵學生假期組隊參與服務型工讀活動,提供薪資補助並依法投保。

一、辦理依據

  •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工讀要點,詳附件1)辦理。

  • 各校依限提出申請,規劃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二、申請期間與工讀服務時間

  • 申請時間:1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 工讀服務時間:利用假期期間辦理

三、隊伍及人數規定

  • 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每校最多 2 隊(2隊學生名單不可重複)

  • 每隊 10–20 人,其中弱勢學生比例應逾 50%

  • 受服務對象人數應達工讀學生人數的 2 倍以上

四、工讀時間及內容

  • 每日以 8 小時為限(不含起程、賦歸、休息、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

  • 若協助體育運動訓練,每日訓練以 3 小時為限,其餘時間須安排其他工讀服務

  • 工讀內容不可涉醫療行為,須屬工讀性質,不得作志工或校隊訓練替代

五、補助經費摘要(經費編列說明附件2)

  • 本案全額補助,限用於工讀費、講座鐘點費、指導費及保險費

  • 為保證學生工讀安全,請投保意外險及勞保、健保、勞退(補助經費可支應,但不得發給學生個人)

  • 補助項目專款專用,結餘應繳回,不得流用

  • 雜支可勻支保險費、勞保、健保、勞退等項目

  • 非屬補助範圍之費用,需學校自籌

六、薪資與保障

  • 工讀費依基本工資核給,屬學生個人薪資

  • 工讀期間依法投保勞保、健保、勞退及意外險

七、申請方式

  • 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詳附件3、附件4)填妥後上傳

  • 詳細資訊、填寫範例及最新公告,請參閱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 便民服務 → 學產基金資源區 → 獎助學金專區 → 工讀服務計畫

八、承辦人聯絡方式

  • 專案辦公室:施博元先生

  • 電話:037-992216 分機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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